判了!“二房东”增加房屋隔断再出租,损失自负!
近日,新都法院审结了一起“二房东”增加房屋隔断案。某房屋中介公司当起“二房东”,承租后二话不说就给房子动了“大手术”。没想到,房东得知后不干了,合同黄了,某房屋中介公司投入的装修费也悬了!一气之下,某房屋中介公司将房东告上了法院。
案情回顾:2024年8月8日,房东高某某将其三室两厅的房屋出租给某房屋中介公司。某房屋中介公司在承租后,对房屋客厅增设隔断,将房屋原来的“三室变五室”。房东高某某知晓后,以增加隔断未经其同意、中介公司擅自处分屋内物品等为由,收回房屋。因双方对房屋收回后、租赁合同解除后的清算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某房屋中介公司遂起诉,要求房东高某某赔偿其因隔断改造产生的费用等损失。
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房屋中介公司擅自处理房东物品虽有不当,但尚不足以导致双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房东高某某可依法主张某房屋中介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于因隔断改造产生的费用,某房屋中介公司为增加转租收益,将案涉房屋客厅隔断改造为两间房屋,并敷设线缆、安装照明设施,导致屋内公共空间极为狭小,人均居住面积大打折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等规定,其作为专业租赁机构,对此规定理应知晓,故对其因违法隔断改造房屋产生的材料费和人工费损失诉请,不予支持。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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