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6年3月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提级巡察新都区公安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前,巡察组组长周虹主持召开与新都区公安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雷向东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周虹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新都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雷向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周虹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提级巡察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监督破题的务实举措以及助推发展的有效方式。巡察组将切实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把握监督重点,始终围绕“四个聚焦”查找政治偏差。同时,巡察组将明确巡察监督方式和路径,紧紧依靠新都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新都区公安分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同题共答,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公布巡察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巡察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最后,周虹要求巡察组坚持实事求是、严守职责边界、严格作风要求,确保本轮巡察圆满完成。
雷向东表示,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新都区公安分局开展提级巡察,彰显了市委对新都公安工作与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新都公安将以最高站位迎接巡察,以最实作风尽职尽责,以最硬举措促进提升,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守牢安全底线、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服务发展大局的实效,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平安建设贡献新都公安力量。
据悉,市委第八巡察组将在新都区公安分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3月9日—4月9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9136171247,电子邮箱:cdswxcz008@163.com及反映问题二维码,并在新都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室大门右侧(金都街127号)、交管十分局大门口(蓉都大道南一段560号)、桂湖派出所非机动车停放处外墙栅栏一号柱和二号柱之间(香城大道华桂路段99号)、新都派出所机动车停放处外墙(天香南路66号)设置了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成都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都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新都区公安分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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