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李池友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关于拟确认李池友同志
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成都市加强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十条措施》的相关规定,经新都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会议审议,拟对2024年8月14日发生在新繁街道的李池友同志勇救落水老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按照见义勇为审批程序,公示期满后,由区委政法委报请区政府发文确认。现将见义勇为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李池友 男 新都区利济学校教师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新都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028-83953573。
地址:新都区文家二巷89号智慧治理中心4楼414室。
邮编:610500。
新都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编辑:雷颖
新都长安网版权所有